索引號 | 370481/2022-15082 | 主題分類 | 其他 |
成文日期 | 2021-08-19 | 發(fā)布日期 | 2021-08-19 |
發(fā)文機關 | 民政局 | 關鍵詞 | ?;業(yè)務主管單位;僵尸;登記管理機關;登記證書;民政局;行業(yè)協(xié)會;主管單位;年報;行業(yè)管理部門;無 |
發(fā)文字號 | 滕民發(fā)〔2021〕29號 | 有效性 | 失效 |
滕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(fā)《開展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專項整治
行動實施方案》的通知
滕民發(fā)〔2021〕29號
各社會組織業(yè)務主管單位:
現將《開展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滕州市民政局
開展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
根據《山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(fā)<開展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魯民函〔2021〕67?號)和《棗莊市民政局關于印發(fā)<開展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棗民函〔2021〕48號)要求,為在全市范圍內開展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,制定如下實施方案。
一、總體目標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 100 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通過專項整治行動,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一次深度檢查,清除一批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,整改一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,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,進一步優(yōu)化社會組織結構,凈化社會組織發(fā)展環(huán)境,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風險,促進全市社會組織高質量發(fā)展,走好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(fā)展之路。
二、整治范圍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納入本次整治范圍:
(一)連續(xù)未參加 2019 年度、2020 年度年報的社會組織;
(二)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 1 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;
(三)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來,未按照章程規(guī)定的業(yè)務范圍對外開展業(yè)務活動的社會組織;
(四)通過登記的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(lián)系的社會組織。
三、主要措施
(一)撤銷登記。對存在連續(xù)未參加年報的符合撤銷登記情形的社會組織,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及時予以撤銷登記。
(二)吊銷登記證書。對存在吊銷登記證書情形的慈善組織,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吊銷登記證書。
(三)注銷登記。對符合注銷登記情形的社會組織,協(xié)調業(yè)務主管單位督促并指導社會組織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后,按法定程序辦理注銷登記手續(xù)。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后的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會由其登記管理機關負責指導清算。
(四)限期整改。對可以通過整改激活的社會組織,業(yè)務主管單位等相關部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合法合規(guī)、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(包括改正、重整、合并、更名等方式),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、明確的整改期限和責任人等。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后的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會由其登記管理機關負責指導社會組織提出整改方案。
(五)強化源頭治理。要加強社會組織登記前的審核把關,對成立的必要性、緊迫性進行充分論證,直接登記的要征求行業(yè)管理部門意見,確保登記質量,堅決防止有的社會組織登記后不開展活動、出現 “登完就僵”的情況。
四、實施步驟
(一)工作部署階段(8 月下旬)
市民政局成立以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,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管理科、市養(yǎng)老服務指導中心和辦公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,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管理科。加強與市法院、市司法局等部門溝通協(xié)調,取得工作支持。
(二)摸底自查階段(9月上旬)
結合 2019 年度、2020 年度年報,民政部門會同業(yè)務主管單位對管理的社會組織進行調查核實,確定整治名單,逐個明確整治措施、步驟和時限。
(三)集中整治階段(9 月—11月中旬)
按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分類進行整治,涉及社會組織限期整改的,由業(yè)務主管單位督促指導完成整改;涉及社會組織變更登記、撤銷登記、吊銷登記證書、注銷登記的,業(yè)務主管單位按照法定職責履職后,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啟動相應程序辦理。
(四)工作總結階段(11 月下旬)
11 月下旬,市民政局形成書面總結報送棗莊市民政局。對需要進一步整治的,按照情形分類向社會公布名單,推進整治工作納入常態(tài)化。對存在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情形的,列入活動異常名錄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要高度重視,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強化責任擔當,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。
(二)依法穩(wěn)妥推進。此次整治行動時間緊、任務重,涉及面廣、政策性強、社會關注度高,要堅持依法依規(guī)開展,做到措施有力、方法務實,穩(wěn)妥推進、風險可控,積極引導無效、低效社會組織依法有序退出,提高社會組織整改、出清的質量和效率。
(三)強化溝通協(xié)調。加強部門單位聯(lián)系,及時溝通協(xié)調整治工作中的各項事宜;對于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后的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會,必要時民政部門征求黨建工作機構、行業(yè)管理部門意見,爭取工作支持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及時匯總相關情況,每兩周將進展信息報送市民政局。
(四)形成長效機制。要加強宣傳和引導,營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。要及時總結整治工作有益經驗做法,研究建立“僵尸型”社會組織的預防、監(jiān)管和執(zhí)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,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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